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必背热点:保障食品安全
2013-03-04 11:10: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保障食品安全政策背景: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指食品中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转型期的中国,这个问题表现得

“保障食品安全”政策背景: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指食品中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转型期的中国,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严峻。曾几何时,媒体上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接二连三。染色馒头、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福寿螺吃出线虫病、多宝鱼检出违禁药物、面粉里“调白块”超标、粉丝中发现致癌物等等,这些暴露出来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食品安全问题步入法制化轨道。仅2010年一年,各地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迫在眉睫。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看,几亿农民分散生产农产品,几十万小作坊随意制作各种食品,他们使用的设备简陋、技术水平落后、卫生状况恶劣、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控制。食品生产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越来越复杂,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工艺乱”,食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如何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难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问题。

二、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食品企业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吊销许可证,也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家新企业又开张了。现行法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恶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较小,特别是对于一些主观故意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量刑,如何实现惩戒的目的,还需要在今后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时进一步细化。

三、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2010年2月,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意在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四、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保障食品安全”的对策:

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基于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作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五、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此外,还要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保障食品安全”典型事例:

1. 《食品安全法》施行。2009年6月1日,中国开始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这部已出台四个月的法律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阶段。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经过四审、横跨三年、历时一年多,今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日起取代《食品卫生法》开始实施,从“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施行后,仅2010年一年,各地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

2. 三鹿奶粉事件。2008年9月9日,媒体报道“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当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派出调查组赶赴三鹿集团。9月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也有类似案例发生。当天,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被贴上封条。9月12日,联合调查组确认“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同日,石家庄市政府宣布,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三聚氰胺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用于生产合成树脂、塑料、涂料等,造假者在饲料、奶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来冒充蛋白质。截至9月21日上午8时,全国因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导致住院的婴幼儿1万余人,官方确认4例患儿死亡。9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因“毒奶粉”事件引咎辞职。2008年10月9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保障食品安全”名言佳句: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部实施仅两年的法律,连续组织两次全国范围的执法检查,史上绝无仅有……这样的罚款与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相比,还是罚得太轻。一个违法经营者受到了处罚,其他人依然毫无顾忌,照样干着丧尽天良的事情。因为在高额的利润面前,这点小小的处罚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还不一定就会被查处……罚得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不敢再下手……国外有“黑名单”制度,这样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永久退出食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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