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暗访春运动车时发现,低价盒饭几乎买不到,仅提供35元、40元的高价盒饭。而根据调查,列车上40元的盒饭进货成本只要20元甚至更低。而不少来自铁路系统内部的员工则反映,高价盒饭问题一边被旅客骂,另外一边高价盒饭的利益没有进他们的腰包,他们的工资待遇很差。
一份只有几片牛肉的盒饭居然要卖到40元,笔者乍一看还以为这是五星级宾馆卖出来的快餐,熟料这一幕竟然是出现在广大农民工集中回乡的春运列车之上。或许有人会说,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但现实的情况是每趟列车所提供的低价盒饭和高价盒饭的供需比基本失调,以至于有些农民工为了省钱而只能依靠几个柑橘来熬过十几个小时的车程。
一位自称铁路部门任职的读者也给记者发来了邮件,他认为这种高价盒饭已经见怪不怪了,现在铁路(尤其是高铁)餐饮就3种模式,客运段自营、铁路多元企业经营、合作(承包)经营。对餐食定价没有一个铁路局有指导标准和依据。
他还告诉记者,火车上的餐车不是谁想承包就能承包下来的,要有关系,动关系就得花钱,花了钱承包下来了,那就得赚钱,不然赔本的买卖谁会做?所以一盒几元钱的盒饭就能卖到30元、40元,食品的销售价格是进价的5倍以上(至少)。
他还表示,铁路多元企业是铁路部门下属企业,除经营所得不能发现金以外,其他什么都可以,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动车列车员都帮餐车卖东西,说是方便旅客,其实是为了增加销售额,列车员自己不但要做好客运服务,还要帮餐车干活。
京佳解读
“高价盒饭”显然不符合价值规律和《价格法》,出售“高价盒饭”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旅客上你的动车,本身已经支付了高额的车票,这项收入是铁路的主要成分,给旅客提供价格公道的食物本是铁路的义务。但是,列车是出现“高价盒饭”,这是不应该的,其根本原因却是将餐车外包。
早在2011年,有媒体爆料动车上有保质期10个月的“长寿油条”,本人就感觉很诧异,国家垄断企业怎么能有如此不负责的举动?因当时没人披露餐车外包,公众的目光紧紧围绕在产地和进货渠道上,最终没有找到问题的正解。
铁路经营是国家垄断的,外人无权参与。铁道部试水餐车外包,可能也是一种改革的尝试,不可全面否定。但是,作为垄断企业的铁路,如果餐车能外包,客车、卧铺车又能不能外包呢?整个铁路又能不能外包呢?回答是肯定的。既然所有经营都能交予社会办理,那就不妨取消铁道部,把铁路直接交给社会管理,建立多家公司形成竞争,让利于民,这样也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有人出面承办餐车,其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尽管说没有钱赚的承包是没人愿意做的,但是承包后并不是说餐车就成了没人可以管的法外之地。铁道部是餐车价格监管的第一单位,其次是物价部门,第三是工商部门,都有权力来处理价格虚高、欺诈类的问题。
国有资产有效管理,是新时期党和政府面临的巨大问题。尤其是在垄断资源的管理上,稍有不慎就会失信于民。“高价盒饭”显然就是一例侵犯旅客合法权益的案例,急需各职能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务必杜绝类似事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