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司法公开不能局限于微博直播
2013-12-06 11:34: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薄熙来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将是人民法院今后重点使用的一个方式。这显然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薄熙来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将是人民法院今后重点使用的一个方式。这显然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表态,但是在新的舆论环境中司法公开的载体是多元的,在重视微博等“民间舆论场”的同时,也要重视报纸等“主流媒体舆论场”,否则就可能在两个舆论场之间形成冷热不均的强烈反差,最终影响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认知和评价。

  今年8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公开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微博直播,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这次直播突破了一些惯例和传统,除了对庭审程序做实时文字描述、穿插展示现场图像和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之外,还及时公开了庭审记录全文,给公众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公开形式打破了以往庭审公开的空间限制,也打消了公众对司法审判公平正义的质疑,既彰显了反腐的决心,又弘扬了现代法治的原则和精神。薄熙来案利用新媒体直播庭审堪称标志性事件,但并非特例,在薄熙来案庭审之前,河北、湖南等省高级人民法院都曾通过官方微博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庭审情况进行播报。利用微博直播庭审,可以让公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庭审,并对审判活动做监督,基于这个优点,微博等新媒体在各地推进司法公开的进程中必然要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过,“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各级法院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果,把微博等新媒体作为司法公开的新载体,值得肯定。但是,面对民间和主流媒体两个不同的舆论场,各级法院应该以最大限度的公开打通其间的壁垒,不能采取厚此薄彼的方式区别对待。如果司法公开只限于网络上,一些很受公众关注的案件在传统媒体上只呈现残缺不全的信息,那么这种公开很容易给人留下半遮半掩半透明的印象。司法公开不仅需要打开法院大门,直接让群众走进来,还需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一些司法机关不愿意或者不善于利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而是倾向于利用官网或官微,很重要的原因还是对传统媒体的监督有抵触。现在,各级法院开通官网或者官微,大多是单向发布信息,基本没有互动,对传统媒体却不可能都是自说自话,必然面对审视甚至挑剔的眼光。传统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一般不会只局限于信息发布,往往要本能地提问题、找瑕疵。事实上,不少司法不公的现象正是在传统媒体?

  在新的舆论环境中,传统媒体依然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各级法院应该提高与不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人民法院与传统媒体虽然工作职责、运行机制不同,但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相同的。各级法院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是对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尊重和满足。另一方面,传统媒体详尽报道公众关注的案件,也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所以,各级法院在开通微博的同时,也别荒废了既有的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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