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新国光小区的住户集资26万元,安装了远程定向强声扩音设备,俗称“高音炮”,用于压制广场舞噪音。环保部门监测:“高音炮”音响分贝接近100,远高于广场舞音响分贝。“高音炮”压制了广场舞分贝,但招致其他人群的不满。“以噪制噪”战术,显然不能终结而只能激化围绕广场舞的冲突;“以噪制噪”是对抗,对抗不可能达成“广场和谐”,和谐的广场生活,需要的是妥协精神,共享精神;对抗双方需要一个共识:要找到最大“公约数”,以这个“公约数”作为行为准则,才能结束对抗,走向“共和”。
无论是广场舞还是高音炮,其特征都是高分贝的噪音占领整个广场,把“安静”驱逐出每立方厘米的空间。噪音和“安静”,本质的区别在于,噪音是排他的,是有攻击性的,有我无你。一方使用噪音,不用的一方受害,双方使用噪音,两败俱伤。而“安静”没有攻击性,不排他,互不干扰,你活我也活,双赢,都赢,没有输家。“安静”是妥协的、共享的。不会有人向一个在公园一角安静读书的人提抗议,说你太安静了,影响到我了。安静是一种自由,一种不打扰他人、不剥夺他人自由的自由。噪音也是一种“自由”,是一种只能我自由,你不该有自由的“自由”。广场舞和高音炮,都是排他性的自由。
一般情况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多在三种空间里度过,一是单位,二是家中,三是公共场所。除去购物、看病、下馆子,老年人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公园和广场。三种空间,其实是三种人际关系。相比之下,人们更习惯或善于在单位和家里与他人相处,而不善于在公园和广场生活。单位里有一整套明文规矩,每个人被安置在各自的等级里,不管你心里是否愿意,是否服气,行动上只有服从的份;在家里,都是自己人,和睦也好,冲突也罢,关起门来别人管不着(闹出人命除外);在公园和广场,人和人没有上下级关系,谁也管不着谁,没有强制性的规矩来规范人与人的关系,自由得很。也不像家人之间有血缘关系,会互谅互让。
从被管束的地方来到充分自由的地方,往往不知道如何享用自由。我们缺乏在“广场”上和谐相处的传统,即公共生活中互相妥协、共享的精神。我们没有培养起这样的传统来。改革开放前的文革10年,全国人民忙于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斗争哲学”的意识。改革开放后,国家生活以发展经济为主,“经济”二字一度占领了整个社会空间,既没有时间,也缺乏这个意识,培育公共空间,培育公共精神。经济发展了,城市硬件越来越洋气了,广场建得越来越多了,但没有相应的“广场精神”,当不同人群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就习惯性地捡起了“斗争哲学”,不同的只是,赖经济发展之功,斗争的器械与时俱进了。于是,广场是开放的,可供自由进出的,但人的内心是不自由的;没有自由的人把广场变成了“战场”。
如果新国光小区的高音炮一声炮响,能提醒我们知道自己缺少什么,开始学习妥协与共享,开始培育“广场精神”,一起来寻找“最大公约数”,这26万元花得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