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汉中市申请笔试加分人员公示
2012-11-13 12:31: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凡在城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凡在城镇社区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时间界定为2009年10月1日以前至今”。由本人提出笔试加分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有关部门审查并出具证明,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复审,现对申请加分的83名考生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市监察局:2626859
市民政局:2626569  2626373
 
附件:2012笔试加分人员名单 

汉中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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