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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学校批准,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研究方向 | 补充人数 | 补充要求 |
实验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 1 | 博士毕业生 |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
3.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队意识,热爱实验技术工作;
4.身心健康;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于个别有应聘岗位从业经历且实践能力突出的应聘人员,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6年2月26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2.应聘报名:2016年2月26日至3月18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人事处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http://hr.snnu.edu.cn/zpNew/userCenter/register/login.jsp
3.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在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网站(http://spgcx.snnu.edu.cn)公告考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
4.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参加考核。考核包括业务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采取笔试、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人事处报送招聘考察材料。
6.公示。学院拟定公示稿,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批。
8.签订聘用合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咨询电话:(029)85310517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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