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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已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公布,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起通过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21号)相关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上半年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认定对象: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宝鸡籍社会考生和驻宝高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省厅规定: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此次认定应在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进行申请。)
凡申请参加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
一、领取表格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6月23日、24日、27日期间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材料,考生在现场填写体检表的相关信息粘贴照片后交教师资格认定办。
领取表格时社会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4张(同一底版)。
领取表格时驻宝高校应届非师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4张(同一底版)。
二、体检
2016年6月23—28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宝鸡永康体检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2号电话:0917-3904567)进行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都是关闭不开放的)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上传的照片为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现场确认
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现场进行确认
(一)确认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
(二)确认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1.户口本(驻宝高校应届非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为的专升本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然后点击零散查询,按要求操作,申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6年6月21日之后)
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可自行打印,详见附件1)
9.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10. 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1.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网报时须用同底电子版照片)
五、资格证发放时间将另行在宝鸡教育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六、注意事项: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科教楼十层1008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宝鸡市教育中心站下车。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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