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消防员2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合同制消防员,限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身高160cm以上,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户口为城固籍,初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18时,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报名表于2016年8月12日18时前提交城固县公安消防大队,也可到城固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取表格填写。咨询电话:7233508,联系人:韩佳伟15891627226
报名携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2寸免冠近照4张;(3)个人简历;(4)其他资料。如户口簿,毕业证书,证明个人特长的材料等。
三、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试。四个项目:仰卧起坐,俯卧撑,1500米长跑,单、双杠一练习,达到普通消防员体能标准者为合格。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消防知识和公文写作三个方面,满分100分,政治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及时事政治等,法律知识侧重于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知识,消防知识主要以消防法为主,公文写作侧重于公文应用和公文处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后,依照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三)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不超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政审。参照征兵政审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参照征兵体检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合同制消防员在队期间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安排食宿(不收费),统一着装。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补助100元/月;岗前由城固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培训(3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试用合格者,由城固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务合同。
(二)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条件。
(三)劳动保护:在保证执勤力量的前提下,计划安排离队轮休,每月不少于8天。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