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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快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岗位
(一)选调数量:60名(中学10名,小学38名,幼儿园10名,特教2名)。
(二)选调岗位:城区高中、初中、小学和农村幼儿园各学科专任教师。各学段学科具体选调岗位及数量,待报名结束,按照我区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确定。学段总岗位如出现缺额的,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二、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除临渭区外的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有规定服务期但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中学和特教学校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小学教师在35周岁及以下、幼儿园教师在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高中、初中专任教师:往届免费师范生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称号和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之一,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荣获县(市、区)教育局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之一,且有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农村幼儿园专任教师:已转正定级或在公办幼儿园工作满1年,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前教育、体育、美术、音乐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4、特教教师:已转正定级或在公办特教学校特殊教育岗位上工作满1年,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
(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7月25日至29日)。
(二)审核初选(8月1日至2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布资格审查结果(8月3日至5日)。
(四)公布选调岗位及数量(8月6日)。
(五)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申报选调岗位(8月8日)。
(六)组织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8月12日)。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讲课形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8月15日至17日)。依据公布的岗位和数量,按照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8月18日)。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九)审查档案(8月19日至23日)。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十)办理调入、上编手续(担任公办幼儿园园长职务的分配城区幼儿园工作)。
(十一)分配单位,安排子女就学。
五、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临渭区教育局人事股(渭南市仓程路南段教育局4楼)。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16年临渭区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需有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教育局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作为申报条件的荣誉证及命名表彰相关文件;
6、原教师录用手续;
7、转正定级表、工资表、考核表之一;
8、其他相关材料;
9、3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以上资料,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统一背A4纸) 。
(三)获得荣誉和称号时间均截至2016年6月30日。
(四)审查档案时,应聘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照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联系人:
临渭区人社局 郝华锋 电话:0913-3030352
临渭区教育局 王 鹏 电话:0913-2669035
六、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临渭区人社局和临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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