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温馨提示
2016-10-20 14:57:54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陕西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37238806各位考生:2016年全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将于10月23日上午举行。为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与报名时一

陕西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337238806

各位考生:

    2016年全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将于10月23日上午举行。为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今年是身份证换证高峰期,请考生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入场。

    2、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统一放至桌面右上角。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安检。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不可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取消闹钟设置,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超出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未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者,该科目成绩按照零分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作弊。

8、考生应严格按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本人及他人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请考生考前自行查看考点及乘车路线,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参加考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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