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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16名,承担全区8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检测)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灞桥区建设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共招聘农贸市场检测人员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本地户籍);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能力;
3、食品、化学、检验等相关专业优先;
4、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体健康;
五、工作职责与工作时间
1、承担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
2、依据农贸市场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凌晨到岗(含节假日)。
六、薪酬待遇
检测人员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西安市灞桥区政府相关现定。
七、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审查
1、公布招聘信息:在西安市灞桥区区政府网站、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8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根据实际情况,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灞桥区电厂东路16号友谊酒店后院小二楼3楼办公室2号)。
4、报名时提供材料:报名者在下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及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被录用者,所提交材料将不予不退回)。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食品安全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若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或体检不合格时,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考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发现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
3、发现不符合招考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与管理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的检测人员。
(一)检测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检测人员与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一个月,聘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者再行续签。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组织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三)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行择业。
本次聘用最终解释权归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寇荣
咨询电话:029-83549851
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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