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确保各项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政府《关于白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有关问题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聘用管理方式
1.性质:合同制书记员;
2.招聘名额: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
3.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4.管理方式: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白水县人民法院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制书记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县人民法院负责。
二、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白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三)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自行在白水县人民法院网、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好并用A4纸打印《白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近期小二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贴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和岗位相关的资格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材料。
5.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1比例,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相应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相关事项将在白水县人民法院、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分为听写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要求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在6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及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成绩之和,按照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然后按照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同时,按照每年最低社平工资标准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七、特别提示:
1.请各位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白水县人民法院网、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者,责任由本人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不准确或通讯不畅而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其余未尽事宜,由白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13-6125887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913-6160125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