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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广播电视台电视编辑、记者与广播电台编辑、记者各1名,岗位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专业技术要求 | 学历要求 | 特殊要求 |
电视编辑、记者 | 负责学校活动的新闻摄像摄影及视频资料采编;校内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片和专题节目主持、脚本撰写与制作;参与电视节目策划工作。 | 广电编导、播音主持、新闻学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为:能熟练运用摄像摄影及编辑制作设备;摄像和后期制作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节目策划能力、文字与制作水平。 | 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实际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本科生亦可) | 普通话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
广播电台编辑、记者 | 负责校内广播新闻采编;校广播站《广播新闻》、专题节目配音、主持与制作;参与广播节目策划工作。 | 广电编导、播音主持、新闻学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为:能熟练运用广播自动化设备;现场采访能力和后期配音、剪辑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节目策划能力、文字与制作水平。 |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
3.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工作投入,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4.身心健康;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
三、招聘程序
1.发布通告:2016年3月18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2.应聘报名:2016年3月18日至4月8日。符合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将本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xuancb@sn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简历+所应聘岗位名称”。
3.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应聘者简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在宣传部网站(http://xcb.snnu.edu.cn)公告考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
4.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代表作,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从业经验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参加考核。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考核包括业务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采取笔试、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公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备案后在宣传部网站进行公示。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管理,不占学校事业编制,比照校内同类人员确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31 85310312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16房间)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