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榆林市2009—2020年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中共子洲县委、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子洲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子发〔2012〕3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为子洲中学、子洲三中招聘高中各学科教师,名额不限。
三、基本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愿为教育事业奉献终身。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日(星期六)9:00—16:30。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联系人:党鹏 13209126379)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自荐书、协议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二)招聘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统一安排试讲,并按照试讲成绩最终确定招聘人员。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正式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六年,聘用期间薪级工资上浮一级;聘期满六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住房困难者,可安排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