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为市住建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安康中心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和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职能。单位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9楼,现有在岗职工60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岗位:道桥工程技术员1名;
排水工程技术员2名;
照明工程技术员1名。
三、所需专业: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给排水专业;
电气或照明专业。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必须是国民教育全国高等院校本科(一本)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工作需要,招聘对象为男生。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应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能反映本人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务于2013年3月28日前将上述资料报招聘工作组,外地报名者可通过EMS邮政快递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报名(EMS快递报名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确定为笔试人选。
3、笔试:招聘工作组通过出专业试题考试的方式,前6名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招聘工作组通过与面试人全面沟通、综合测试的方式最终确定拟用人选。
4、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医院进行体验,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最终人选。
5、组织考察:对拟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后提交处务会审定。
六、聘用程序及相关待遇
1、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方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专业业务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考试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和聘用期工资按《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为本科生的,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待市人社局公开招考时可考虑优先办理招考手续,考核合格办理编制手续。研究生可优先办理单位正式编制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应聘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3月28日,应聘地点待后通知。
联 系 人:周元党 联系电话:1377298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