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一定的马列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专业、文体、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特长或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3.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985”、“211工程”或“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院校。
4.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包括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等。
三、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直接来校的方式向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提交求职材料。
(二)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4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邮件注明应聘辅导员):
1.身份证、已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2.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
3.西安理工大学2013年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4.研究生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2.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如在报到前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五、管理方式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832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教学六楼10层1011室
邮政编码:710048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