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麟游县公开招聘旅游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13-04-09 18:12: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我县旅游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招聘导游、讲解员15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0名。二、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

根据我县旅游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导游、讲解员15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党纪政纪经历。
2、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知识修养。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气质高雅,举止大方,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4、年满28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男性赤足1.65米以上,女性赤足1.60米以上,大专以上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宝鸡市辖区户口。
5、普通话达到二乙水平,且持有相应证书。
6、取得导游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笔试加10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旅游服务工作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版二寸彩照4张,于2013年4月8日至14日在县文化广电局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县市民中心11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麟游县招聘旅游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3、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如遇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6、政审: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身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由考生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形成书面政审意见。已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县区计生部门提供计生鉴定。
7、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若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合格人员公示期7天。
8、录用: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录用。被录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旅游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1、工资: 1500元/人/月,(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 1600元/人/月)各类保险500元/人/月。
2、福利费:1000元/人·年。
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对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适时进行调整。
麟游县公开招聘旅游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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