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每道关口,积极扩大民主,落实群众权益,为科学选配干部提供了坚实保障。
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坚持提名主体多元化,建立了个人毛遂自荐、会议民主推荐、组织集体推荐和领导署名推荐相结合的“四荐”提名机制,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真正把思想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推荐上来,确保了干部初始提名的针对性、民主性和广泛性。
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在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将考察延伸到干部8小时工作之外,实行考察进家庭、进邻里、进社区,了解干部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等情况。严格实行考察责任追究制、考察回避制和廉政、计生鉴定“一票否决”制,不断从制度上规范干部考察工作。
规范酝酿决策程序。建立了《“五人小组”讨论酝酿干部选用会议制度》,每次人事初步方案形成后,先分别征求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再召开“五人小组会议”进行集体酝酿。
永寿县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013-02-21 09:39: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永寿县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每道关口,积极扩大民主,落实群众权益,为科学选配干部提供了坚实保障。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坚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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