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洋县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各级领导班子这个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积极探索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是在完善干部选任方式上做到“三个坚持”。坚持运用考核识干部。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同干部使用挂钩,新提拔干部连续三年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坚持民主推荐选干部。在对镇、部门领导班子研判时,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建立不同类别的后备干部队伍库,进行重点培养并严格考核。提拔使用干部时,坚持后备干部优先使用制度;坚持基层一线用干部。始终坚持注重基层的原则,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积极探索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途径和方法,形成“基层培养、实践识辨、一线选拔”的选人用人格局。
二是在创新干部选任过程中突出“三个注重”。注重初始推荐提名。坚持按照“三结合三不提”的方式确定初始提名人选,即坚持民主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坚持一次推荐与多次推荐相结合,没有民意基础的不提、坚持公开推选与定向推荐相结合,投机钻营、跑官要官的不提;注重加大竞争选拔。去年以来对部分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遴选,对县教育局长、洋县中学校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镇政府副镇长等数十个重要岗位进行了全程差额公开选拔或遴选,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效果。注重推进干部交流。进一步加镇与县直部门及县直单位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去年以来,对重要单位部局长进行了轮岗,运用科长评议结果对部分科长(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免职等处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综合素质,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了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是在干部选任环节上严把“三个关口”。严把干部“入口关”。建立由纪检、监察、计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组成干部审查网络,全程参与干部考察过程。开通监督电话和监督信(邮)箱,建立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平台,创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选任“过程关”。在干部的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深入考察、公示等重要环节,原始票据永久封存备查,统计结果考查组全体签名,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有关责任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把干部“任期关”。定期对科级干部进行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和任后跟踪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