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简历:
1955年5月生,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6月至1982年5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5月至1983年11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副书记;1983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书记;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培训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7年2月至1987年4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1987年4月至1990年1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副区长;1990年1月至1990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区长;1992年2月至1996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书记;1996年3月至1996年8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学习);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