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着力改善我县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为: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县妇联副主席1名;
3、镇副镇长3名;
4、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
5、县残联副理事长1名;
6、桃川卫生院院长1名;
7、县幼儿园园长1名;
8、靖口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者应为太白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任科员、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或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以上人员;服务期满 2年的大学生村官。
3、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具体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团县委副书记: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共青团员或中共正式党员。
2、县妇联副主席: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镇副镇长: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县民政局副局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县残联副理事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桃川卫生院院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医疗卫生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医疗卫生类执业资格,在卫生、计生、药监系统工作满5年。
7、县幼儿园园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小学中层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幼师资格证并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5年。
8、靖口镇中心小学校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小学中层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4月11日-4月23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于4月23日下午5点前到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如实填交报名登记表,并持主管部门介绍信、综合政审鉴定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能说明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吋免冠彩照3张。
2、资格审查(4月24日)。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低于10:1的,取消该职位公选。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应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依次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职位确定的最后一个位次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相同,亦按此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任用。考察工作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票决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票决,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县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
县公选办地址: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4955327
本次公开选拔由县纪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4951153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太白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点击下载
太白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