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总工会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为户县总工会、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和方式
贯彻执行干部选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职位要求、岗位特点和队伍建设需要,以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调德才兼备、勤奋敬业的优秀人才。
二、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总工会机关公务员1名;
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事业干部3名。
(二)选调范围
各镇(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公务员;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干部(不包含试用期人员、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人员、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人员、卫生系统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林业系统林场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工会工作,形象气质佳;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5、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是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户县县委中心网站、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总工会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五楼)。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在户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户县总工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成绩);
(3)身份证、学历、相关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根据选调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及准考证。应试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试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为综合科目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及操作知识、时政知识、户县县情等。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试卷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命题、阅卷和登分。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核减或调整职位数。
2、面试:笔试结束后,各选调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处理政务工作的能力等。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应试者的总成绩。各选调职位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组成考察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或体检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按照选调职位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先试用半年,试用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户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户县县委中心网站
户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 系 人:郑靖辉
联系电话:县总工会办公室029-84812021
户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