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责任书》要求和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本县符合安置条件而未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公开考试招聘50名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人才为目标,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50名专职治安巡防队员。
(二)招聘对象
本县符合安置条件而未安置的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伍义务兵和2012年6月30日前转业士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安置条件(由县安置办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由县公安局在报名现场测量);
4、年龄为18—28周岁,转业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5、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不准许报名(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5日。
2、报名地点:西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县安置办出具的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填写《西乡县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参加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资格。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1月8日下午2时至5时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内容: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笔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比例40%,测评标准及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评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面试
1、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0%,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告。
2、组建评委库。按照面试工作要求,每组配备7名评委,其中设主考1名,评委6名。建立全县面试评委库。面试开始前1小时30分钟,参加当天面试工作的评委在指定地点集合,召开全体评委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宣布主考名单,评委人选在面试前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对各评委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折算成绩(40%)+体能测评折算成绩(40%)+面试折算成绩(20%)+立功受奖及特长加分(具体加分为记三等功一次加0.5分、二等功加1分、一等功加2分,有汽车驾照加0.5分,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加1分,累计加分总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关于西乡县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的通知
2012-12-29 17:20: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汉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责任书》要求和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本县符合安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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