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委对拟任职的4名镇党政“一把手”和6名县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正职进行票决,这是该县首次对重要岗位拟任干部进行全委会票决。
县委制定出台的《县委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办法》,对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全委会票决作出刚性规定。至此,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县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及需要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必须经书记办公会、组织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及县委全委会四个会议逐层研究,县委常委会及全委会两次票决,即“四会议两票决”制。县委全委会票决参会范围为全体委员,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由监票人向全委会报告计票结果,人选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者为通过。县委全委会票决重要岗位拟任人选制度作为丹凤县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制度,保证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丹凤票决重要岗位拟任干部
2013-02-24 12:39: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丹凤县委对拟任职的4名镇党政一把手和6名县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正职进行票决,这是该县首次对重要岗位拟任干部进行全委会票决。 县委制定出台的《县委全委会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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