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简政放权”是这半年多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从今年年初至今,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通稿中,这已是第19次提到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着眼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现的是“管住政府的手,放开市场的手”的调控理念。本届政府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以此解决“大政府、小市场”的现实矛盾,激活市场活力,夯实市场经济基础,确实是“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准确判断和务实之举,既富智慧,更见勇气。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简政放权的部署,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一是行方便。在此前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同时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二是削门槛。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三是减负担。再取消1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建立目录管理制度。
“简政放权”,“简”与“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简”,可以降低经济活动成本,为创业兴业开路,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放”,可以让市场主体“舒筋骨”,同时以政府效率的提高和权力边界的明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腾让更多空间。“简”和“放”的同时,则要强调放管结合,宽进严出。
简政放权之所以被称为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是因为它是政府部门的自我约束,需要一些部门放弃既有的权力,拿掉既得的利益。在这个“思想激烈斗争”“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中,一些部门、一些人难免会不情不愿,也可能会钻空子,打折扣,留一手。因此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到底简政放权“简”得怎么样、“放”得如何,就需要有一个衡量、判断、评价的标准,最直接、最简便的,就是对照权力清单,对照项目目录,逐项检验是否有清单外的权力仍然还攥着不放,是否有目录外的项目依然在悄悄开展。而从长远看,简政放权是否“简”得科学,“放”得有效,“管”得到位,则要看你那个地方,你那个部门所管辖的领域,市场活力是不是得到极大程度地激发和释放,政府行政效率是不是得到极大程度地提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不是规范和清晰。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市场活力和政府效率皆见诸于执政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检验简政放权之效,就是得在市场活力和政府效率上面见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