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
2012-12-25 15:29: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区县语委、人社局,新区社会事业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

各区县语委、人社局,新区社会事业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也是提高公民素养,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按照省语委的安排,我市将于2013年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党政机关是评估验收的重点领域,为了营造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城评验收一举达标,市语委办、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带头使用普通话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党政机关是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的重要部门,公务人员带头讲普通话,不仅有助于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展示机关形象,而且对带动社会参与、扩大对外交流、促进转型提速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铜川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党政干部对语言文字规范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公务活动中自觉讲普通话,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二、率先垂范,带头应用
  各级党政机关要把普通话作为公务语言,纳入单位和行业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做出具体规定。公务人员在会议发言、接受采访、接待来访、对外联系等公务活动中都应使用普通话。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与上级机关进行工作联系时,也要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并逐步做到日常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把好公务人员入口关,新录用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并做到持证上岗。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起表率作用,青年干部起骨干作用,带头讲普通话,不断提高政务工作水平。
  三、加强培训,全员参与
  各级党政机关要将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测试,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的机关工作人员,都应按计划分期分批参加普通话培训,50岁以上的党政干部,提倡参加普通话培训。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单位可与市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在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联系。同时,各单位要经常性开展普通话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党政机关干部较好地掌握普通话。

铜川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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