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后,缴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按25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
2013年1月至3月25日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和考试工作委托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具体事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