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2013-01-27 11:50: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淳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
淳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1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加强我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搞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的年度检验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13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
    二、提交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本单位2012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没有资产负债表的,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的单位,需提交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法人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作总结。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积极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上报年检资料。
    2、提交的年检资料要齐全、详实、准确、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需按照淳编办发(2011)14号《关于集中办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申请注册中文域名后方可办理年检各项事项。
    4、在法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开展自查整改,上报整改报告,整改验收合格后,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重新设立登记。
    5、截止3月底,未年检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事业单位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负责。

 
 淳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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